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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4-30

关于开展2014年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成果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工作,引导广大青年教师深入首都基层一线开展社会调研,深入了解国情、社情、市情、民情,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开展2014年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成果申报、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题

结合学科、专业和特长,围绕国家特别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首都农村、街道、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社会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政策举措和意见建议,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实际行动,积极服务参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二、申报人员

北京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45周岁以下的专任青年教师均可。青年教师可单独承担调研项目;鼓励青年教师组成调研团队,由1人牵头,3-5人为成员。鼓励青年教师结合到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的学习实践进行调研。

三、主责部门

本申报、评选工作,市级层面由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负责,校级层面由各校党委宣传部负责。

四、时间安排

4月:市委教育工委下发通知;学校宣传部广泛动员,积极组织青年教师申报并填写项目意向书(见附件),宣传部对调研项目进行把关并留存意向书备案。

5-9月:青年教师利用暑期、节假日、学术休假等机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社会调研,形成调研成果。

10月:学校宣传部遴选5-10篇优秀调研成果,报送至市委教育工委。

11月:市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评审,评出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00项左右,对优秀成果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经费支持。根据高校报送调研成果情况评出若干个“青年教师社会调研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并给予奖励。

五、成果要求

选题紧扣国情、社情、市情、民情,调研成果不少于5000字,有问卷、有调查、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符合调研报告学术规范,调研对象规模适中。

已列入校级(不含)以上课题研究项目的不得参加本评选工作。

六、优秀成果经费支持额度

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支持经费1万元,二等奖支持经费5000元,特别突出的可适当增加经费支持额度。

七、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和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纳入全校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整体工作进行部署,加强指导,认真组织,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本通知及附件可到宣教之窗网站公告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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