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组织管理
在学校招生与推免工作委员会领导下,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年度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复试专家由学院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学院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义良 高 宁
副组长:王 娜 陈 萌
成 员:彭付芝 万林艳 李文爽 赵 洁 张树焕 徐宏潇 王江伟
秘 书:常方圆
二、复试资格线及拟招生人数
我院各专业复试资格线、拟招生人数及满足学院复试资格线名单,将在学校下达计划后,于3月23日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及时查看满足我院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做好复试准备和安排。
相关信息公布前,请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提前做复试准备。满足我院复试资格线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提交材料、现场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一)提交材料
1、复试通知书(3月23日后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无须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现实表现材料(见附件1:报考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样表)。复试时不仅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还将结合其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进行评价,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4、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见附件2: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
5、往届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应届生还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7、《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见附件3)。
8、单独考试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出具的推荐书(见附件4)。
9、单独考试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书面说明无模板),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见我校公布的《北航招收2024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五、复试”中相关内容http://yzb.buaa.edu.cn/info/1036/2902.htm)(见附件5)。其他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10、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24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11、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的复印件(如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发表的学术成果、参与的课题项目等)。
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11的顺序准备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PDF文件小于10M,文件命名方式为:“考生姓名-总分-马克思主义理论 / 学科教学(思政)”,例如“张三-300-学科教学(思政)”。
考生须于3月28日中午12:00之前将以上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bhmayuan@163.com(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收。
(二)现场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将(一)中材料的原件按照1-11的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按以下安排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予进行复试和拟录取。
现场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31日08:30-09:30
地点:北航学院路校区新主楼C座102教室
联系人:常老师,010-82339934
任老师,010-82339019
2、现场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时,须考生本人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招收2024年研究生复试费收费均采用线上缴费的方式。考生须通过登录学校财务处系统(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028+身份证号后6位)进行缴费。请考生于3月31日09:30之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已支付复试费但未参加复试者,不退还复试费。
4、所有资格审查须在复试前完成,核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复试。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拟录取资格无效。
5、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现场综合面试。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当上线生源不足时,按实际上线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情况、英语水平、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每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总计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安排:
专业代码、名称及类型 |
时间 |
地点 |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3月31日10:30开始 |
资格审查时公布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
3月31日下午开始 至4月1日 |
资格审查时公布 |
五、评分标准与录取规则
复试成绩满分220分,其中英语水平满分6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160分。复试环节中思想政治情况考查结果计为合格/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所有复试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其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之和,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还须将加分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未达到132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思想政治情况考查合格且复试成绩达到132分以上(含132分)的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拟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拟录取。若复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拟录取。如有放弃或名额追加,则依次递补拟录取。
复试结果将于4月3日在学院网站(htt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六、复议制度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工作小组申诉或投诉。联系方式:010-82338629,电子邮箱:chenmeng2003_000@163.com。
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上述各项规定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2024年3月22日